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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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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他不在乎,他要解开自己设下的那堵墙,回归到最初,算是给自己这无趣的一生一个代。

不知自他说那一句话后又过了多少年,不曾在意过光逝的零打开这第九十八次的任务。

那与台湾半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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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他随遇而安也好,说他不知死活也罢,他什么也不在乎,连自己的命亦然。

但如果,仅是如果,有人曾细心留意到他额上沁过多的冷汗,多也只会有曾有陌生人似乎极为不适的印象罢了,想记住他的相貌着实难矣。

一百次算是报答爷这么多年来对他的照顾,够多了,他相信爷会好好利用这一百次,好好捞回老本,再净赚一笔。

对零而言,杀一只蚂蚁和杀一个人只有费力气上的差别,其余什么都没有。

但有一天零难得开了“爷。”他如同别人一般尊称他一声爷,只因为他探不透他的心思“一百次,我就离开这儿。”

A国绿和平组织的理监事——路易斯.诺比,目前正受邀至太平洋蕞尔小岛——台湾,巡回演讲。

了好长一段时间,好长一段时间他都生活在充满血腥味的密闭空间里,只有他和逐一死去的可们。



在拥挤的人中,掠过一抹再普通也不过的人影,那平凡的模样任谁看了好几仍记不住他曾数度打自己前经过,T恤上浅蓝,无一不是时下年轻人最普通、最常见的打扮。

打开指令,萤幕上显现的立影像是一个看似有零两倍以上年纪的生命。

他知自己在一个相当庞大的非法组织里,至于有多庞大,零没兴趣了解,否则他大可以他的意识潜电脑终端系统内一探究竟。

夺取一条命的同时,那令人目惊心的鲜血,或使用超能力杀人时,在脑海中迸的激光,犹如吞噬人们视线的火焰,红得教人悚惧。

对于会不会下地狱这档事,他压儿都没想过,只有一个人的零,去哪儿都一样吧!

犹记得很久以前,爷带了一群可又活泼的小动他毫无生气的丽囚牢内,那个自零来这儿后就未曾离开过的房间。

或许当时若爷要他一气将它们全杀光,零心里所受的伤还不会那么,但爷要他一只一只慢慢的残杀,让他和它们从互不相识变成朋友,再从朋友变成敌人。

而且他知爷也不可能放过他,就如同每一个背叛组织的叛徒,他不会乐天的以为自己是特别的。

也许自很久很久以前,他便放弃了自己。

最初的他还小,没有全然自保的能力,亦不懂得完善的控自己天赋异禀的能力,所以这只是换条件。

但惟有此时,零才有他是存在的,他是活着的觉,其余时刻,他就有如机人般,连走路都显得生不自然。

他也知他每天吃有一无味的毒品,那是爷为了控他而偷偷让他服下的,至于自己能不能摆脱爷的控制,零也没兴趣多想。

就像零不懂得珍惜他人的生命,他连自己的生命也不在乎,也许他终其一生就是在寻求一条死亡之路,他人的鲜血只是先为他的殒灭铺路。

爷让他和它们一起度过一段短暂却又与以往大为不同的愉快生活,待零不易对人敞开的心扉开始存有它们的地位后,爷就要他逐一残杀它们的生命,以各爷教他的方法。

那是零第一次杀生,而后爷采取渐方式,逐步让零对亲手残害一条又一条的生命完全没有觉、没有内疚,更不会自责。

他的内心有不同于往常的起伏,一百次后他就自由了,他不在乎所谓的自由就是死亡,因为就算他解了上的毒,他自知也阻挡不了数以千计的暗杀者;纵使他有着令众人惧怕的超能力。

零是个聪明人,据调查IQ应该有一八○,他学习的能力相当惊人,令在远监视他的人更加相信——他不是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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