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症逐渐痊愈。
一般日常交际基本能应付,却仍不擅言辞,时常一副我行我素的样子,笑容却比幼时略少了些。
然而,在这个对美丑定义极为混淆的年代,十九岁的于蓝往往被同学喻为“冷艳”、“气质独特”、“与众不同”“石屎森林中的深谷幽兰”等等潮流酷女性格,以致苏玉群的脸,常常因为女儿的特别而挂上一抹得意之色。
上大学后,于蓝依然保持着一成不变的生活态度,一样的优异成绩。一年下来,能和她勉强交上朋友的大概只有同系的女生杜绢和妮丝。
据杜绢所说,两人友谊源起于某个夏日一场突然而至却又延绵不尽的大雨,于蓝出乎意外地多管了闲事,在路上解救了被围于广告灯箱下一个多小时的杜绢。之后,杜绢本着恩人情份,缠着于蓝要下课后一同走路回家,才成了能聊上几句的朋友。
而妮丝,是因为上学时脚踏车辗过比车胎还大上一倍的石头,载了跟斗摔伤膝头,却正好碰着悠闲而过的于蓝,后者不言不语地把她扶起来,从背包拿出纸巾帮她拭净血污,又掏出手绢为她包扎妥当后飘然离去,弄得妮丝连“谢谢”也来不及说一声。
于是,外号有甜甜小公主之称的妮丝总在课前课后,与于蓝迎头碰面之时对她露出甜美的笑容,几次下来,弄得于蓝很不好意思,不得不以生硬的表情对她牵起嘴角。
妮丝不禁看呆了——精致秀气的脸容,白净得近于透明的皮肤,镶上一对清泉般的眸子——简直就是一朵现代版的空谷幽兰!这么漂亮加善良的女孩,再配以冷冰冰的表情,分明就告诉别人,她一定藏有不同版本的神秘故事,比如说童年遭受家人虐待?曾被醉汉半路拦截强奸?错手杀过一个意欲对她不轨的男人?
妮丝越想越兴奋,对于蓝更加注意起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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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天下课时下雨了,于蓝没带雨伞,也不敢呆等在校门,只怕有不识相的男生又冒险作英雄救美状,便以手抱头小跑了一段路,气喘吁吁地躲进离学校较远的公车凉棚里。
一辆黑色宾治突然停在她面前“于蓝——”车窗露出妮丝甜得让人腻倒的笑容“快——快上车,我送你回家!”
“呃——不用了——”她连忙拒绝,坐上别人的车?宁可淋雨。
“上来吧,这雨大概要下到晚上呢。”妮丝小甜甜冒雨跳下车,抢过于蓝的书本,一手拉她至车门。
“于小姐不要客气,就让我们送你一程吧。”悦耳的男中音自耳边响起,车上走下一位英俊男士,微笑着为她打开车门。于蓝一呆,已被妮丝扯了上车。
上了车后,英俊男人便自我介绍说叫许应龙,是妮丝的契哥。妮丝诡异一笑,便嚷着说初次见面,要他意思意思请她们吃顿法国大餐。许应龙立即微笑征询于蓝的意见,这种征询对于蓝来说通常是最好的下脚台阶,她连忙摇头,推说家里有事,心中却奇怪妮丝刚才怪异的笑容。
她发现许应龙在后镜不停地瞧她,及至视线相碰时又挤出一种颇具深意的微笑。初次见面吧,怎么可以笑成这个样子?于蓝心里毛毛的,越发不自在。
“蓝蓝,龙哥在剑桥大学毕业耶——”
“哦…”他在哪儿毕业关她鸟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