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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3.勇者辈chu的年代(2/2)

庄明歌的下都快要掉地上了,哈丝大人,说了半大天都是野史,你到底是要闹哪样啊。

不过,没有人看好这对情侣。

不过,即使是如此弱小的人类,也拥有着大的渴望,脱离苦难的理想,于是,勇者就应运而生了。

屠杀这些存在的人,用誉为勇者中的勇者。

奇迹的五人。

“那个人类毫无疑问就是心生贪念中的一个,他盗取不死酒的时候,被莉莉丝发现,莉莉丝一路追杀他,不过那个家伙因为喝下了一杯不死酒,十分难缠,所以莉莉丝追杀了一段时间后,才杀掉他。”(未完待续。如果您喜作品,迎您来投推荐票、月票,您的支持,就是我最大的动力。手机用请到m。阅读。)

庄明歌表示自己吐槽不能。

庄明歌听完之后,简直无法想象,情的力量真是伟大,莉莉丝居然会选择人类而背弃王,他为莱因哈特的凋零到惋惜。

庄明歌忍不住问:“哈丝大人,真正的历史是什么样,莉莉丝真的上了那个人类?”

自己的情人被一个人类拐跑,撒旦自然怒不可遏,将所有的愤怒发到了人类的上,人类为此饱受苦难,并且开始责怪莱因哈特的鲁莽行为。

撒旦的情人被一个人类拐跑,这件事情传遍了混沌时代,啊,这是何等八卦但又浪漫的事情啊。

不论是天使还是恶,只要被这把枪击中,留下伤痕,恐怖的火焰就会从伤迸溅,将受伤之人的,灵魂全燃烧殆尽。

数以百万的勇者也是分作阶梯的,一共分为五个阶梯,除了站在的几个人,其余的阶梯有什么人,为神祗的哈丝自然不会记得这些小喽啰一样的存在。

奇迹的五人,凋零其一。

在这把枪下死亡的恶和妖怪,不计其数,所以莱因哈特从一个小卒,慢慢的攀了上来,成为了第二阶梯的勇者。

人类最弱小,但这个年代里,充满了各各样的苦难。

他们之间的情被渲染的凄迷冷艳,令无数的人类陶醉。

不过后来他了一件事情,瞬间震动了混沌年代,成为了奇迹的五人之一。

就在此时,哈丝突然说了令庄明歌大吃一惊的话。

王发起挑战,想法无意很好,但如同自己一样,太过于愚蠢了。

他们之间有一个大他天堑,那就是撒旦。

“以上的内容自于野史,本不足为信。”

任何敢向妖,仙人,佛陀,恶,反抗之人,都会被称为勇者。

“那真正的历史到底是怎么回事?”

他被人们称之为混沌之枪,他曾经在一个奇妙的地方,采集了一恐怖的火焰,这火焰轻松的就可以杀死恶,他用这火焰锤炼了一把枪。

庄明歌顿时无言以对,这味太重了,他接受不了。

丝打了一个哈欠说:“那个人类胆大包天,想要去撒旦的殿盗取恶向撒旦的不死酒,对于撒旦而言,不死酒只要是味的好坏,但对于人类而言,不死酒就是不死的宝,令人心生贪念。”

野史,不足为信?

丝回忆了半大天,恍然大悟的拍了拍手“对了对了,东方的那群人把这个年代称之为——洪荒!”

他偷偷的跑到了撒旦的殿,想要找到长死不死的秘密,却被莉莉丝发现,并且双双陷河,背着撒旦逃跑了。

站在勇者的一共有五人,所以称之为奇迹的五人,他们每一个都了惊天动地的大事情,令人类沸腾。

什么都不会剩下。

最终,莱因哈特无法承受人们的指责,抛下了莉莉丝,独自向王发起了挑战,背负着自己的混沌之枪,一路杀向王撒旦的殿。

奇迹的五人之中,有一个叫莱因哈特的存在。

·

这位勇者还没有来到王的殿,就被王的拥护者毒杀在半路上,混沌之枪从此消失不见。

丝鄙夷的看了庄明歌一,问:“若是你有一个如似玉的丽情人,还会和一个五大三的乡村女人一见钟情吗?”

这把长枪被誉为混沌之枪。

总而言之,不是混沌还是洪荒,那个年代确实是杂居在一起的,人类,众神,天使,佛陀,仙人,恶,妖怪…

一瞬间,莱因哈特从人人崇拜的勇者,成为了人人喊打的对象。

但是,想法很丰满,现实太骨

至于为什么会记得站在的几个人,自然是因为他们了令神祗也侧目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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