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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言(3/4)

社会的黑暗现实吧但这样的说法实在是一种陈词滥调也显得过于肤浅因此我更倾向于不来谈它的思想性它不过一部小说讲了一个故事无所谓思想不思想。“艺术性”呢也不见得多么高明这大家一读它的文字就可以大致感受到了。然而这又终究是一部畅销小说读者踊跃地购买与阅读总不能是无缘无故的。畅销的原因何在?到底是什么紧紧抓住了读者使他们能手不释卷地一口气将书读完?

书一出来同样也引起了评论界的广泛关注。在众多的评论中有一个词出现得最多那就是“悬念”确实托马斯·哈里斯是位制造悬念的高手。一如莱克特向史达琳提供有关“野牛比尔”的线索那样哈里斯也很“吝啬”地跟我们讲他的故事。他讲一点停一停打一枪换一个地方将我们的胃口吊起来然后漫不经心地走开了重新制造一种紧张、一个兴趣点让读者气喘吁吁地跟着他去接受一个又一个的意外。制造悬念是侦探小说由来己久的传统也是其生命之所在能否将一个原本平常的故事演绎得曲折多姿遂成为决定侦探小说成败的第一因素。哈里斯以前也曾写过相同或类似题材的小说如《黑色星期天》、《红色龙》等但显然悬念的制造都不如在《沉默的羔羊》中这么成功。

另外一点不少评论家也提到了:恐怖。侦探小说大多要涉及到凶杀凶杀本身已够恐怖的了一般人眼中血淋淋的场面总是惨不忍睹的。哈里斯在凶杀性质的选择上似乎为读者考虑得很少他不由商量地给你带来一个强刺激:剥人皮!并细致入微地、甚而津津有味地跟你描述剥人皮做衣服的具体构思:哪儿开衩哪儿贴边哪儿做缝褶…许多看过电影的朋友都说不少场面太恐怖甚至我的一些美国朋友也说看过片子后常常做噩梦。然而跟小说比影片不过小巫见大巫了许多细节性的描写在影片中都被略去了。所以说《沉默的羔羊》是一部“恐怖小说”是并不为过的。在一百多天的翻译中我就历经噩梦的折磨几度在夜半醒来而感觉着恐惧的缠绕。人是奇怪的动物闻所未闻见所未见的事偏要去闻去见这也就是大家明知其为恐怖小说却依然要来阅读的原因吧其情形大致与我开头提到的小孩子听鬼怪故事相仿佛都是感觉着一种异样的刺激或颤栗。

小说的主要人物并不多除史达琳外就是莱克特、克劳福德和“野牛比尔”我以为塑造得最成功的是莱克特。他几乎一直被囚在精神病院里后来虽然挪到了孟菲斯但依然是被困兽一样地囚着。他的活动空间不过一间小小的囚室他也无法接触看守以外的别的什么人。描述这么一个人物是颇有难度的。哈里斯深知这一点所以只要他一出场立即就是整段整段的对话其间很少加入作者的议论和评说。对话中莱克特的个性特点表现得淋漓尽致。

这是一位造诣很深的精神病专家然而具有讽刺意味的是他自己就是一名精神病人更确切他说是一名心理变态者“明知自己在犯罪却毫不在乎的精神变态者纯粹同社会作对”作为精神病医生他接受有心理障碍的人的咨询就在与病人的交谈中他了解到人们的各种**而且事情无论巨细他似乎都极感兴趣。当他把一个人的故事挖尽掏空再没有什么值得他费心去探询时他就把这个人杀了。他一次又一次重复着这种游戏满肚子装的是各式人等的秘密加上他博及群书使他对人性有极其深刻的了解具有非凡的洞察力无论是谁一言一行都逃不过他那双怪异的“褐紫红色的”眼睛。所以当史达琳初次出现在他面前时他一眼就将这个实习生看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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