惯道德信条的顾忌。
浪漫的爱情,在浪漫主义运动兴起的时候,达到了它的极致,人们或许将雪莱作为它的主要提倡者。雪莱在堕入爱河的时候,当然会充满一种优雅的热情和想象的念头,它们自然会在雪莱的诗中表现出来。自然地,他认为产生这些结果的情绪完全是好的,并且他不明白为什么爱情应该受到节制。然而,他的理论是建立在不良的心理之上的。他之所以写诗,是因为他的愿望受到了阻碍。如果那位高尚而又不幸的妇人爱米利·维维阿尼不被送往一个修道院里去,他不会感到必须写那首《哀彼丁》的诗。如果简·约翰威廉不是一位很有德行的太太,他就永远不会写那首名叫徊忆》的诗。那些为他所痛诉的社会上的障碍,恰好是促使他做了佳作的刺激物的基本部分。存在于雪莱身上的那种浪漫的爱情,全都依赖于那种缺乏稳定性的平衡状态,在这种状态里,习惯势力的阻碍依然存在,但并非绝对不能超越的;假设这些障碍很顽固,或者假使它们不存在,浪漫的爱情均不可能繁盛起来。试以中国的制度作为极端的例子:在这种制度下,男人除非自己的妻子,永远不能遇见有身份的女子,在他感到自己的妻子不合意的时候,他去逛妓院;他的妻子是别人给他选择的,不到结婚那一天,他甚至不认识她;于是所有他的性关系,就被完全隔离于浪漫爱情之外,他从来没有机会去追求爱情,并促使他写作爱情的诗歌。反之,在完全自由的国家里,他完全可以借助他的大献殷勤获得很好的成功,可以写出非常优美的爱情诗,他甚至可以不必借助他最好的想象力去在这些方面获得胜利。所以爱情诗全凭习俗和自由间某种微妙的平衡,两者间任何一方打破了这种平衡,爱情诗就很难达到最佳的境界。
然而,爱情诗不是爱情的唯一目的,即使浪漫的爱情在没有得到充分的艺术表现的情况下,它也会兴盛起来。我相信,浪漫的爱情是生命肯定会提供的最强烈快乐的源泉。用热情想象和温存构筑的彼此爱恋的男女之间关系,其中某些东西具有无法估量的价值,对此视而不见,乃是人类之大不幸。我认为重要的是,社会制度应该允许这种快乐存在,尽管这仅仅是生活的一个组成部分,而不是生活的主要目的。